顯微鏡是一種設備,其主要目的是獲得肉眼無法看到的放大圖像。該設備的名稱來自希臘語,翻譯為“小”和“外觀”。

指示
第1步
第一次提到顯微鏡可以追溯到 1950 年。它是在荷蘭的米德爾堡市開發的。自然,第一台顯微鏡是光學的,無法實現高度的圖像放大。顯微鏡是使製造和使用顯微鏡成為可能的技術的總稱。
第2步
顯微鏡的主要特徵是其分辨率。它描述了該設備顯示距離足夠近的物體兩點的高質量圖像的能力。基本上,分辨率取決於顯微鏡中使用的輻射波長。
第 3 步
顯微鏡有五種主要類型:光學、電子、掃描探針、X 射線和微分乾涉對比。該原理基於所描述類型的分辨率差異。使用光學顯微鏡可以獲得最小的放大倍數。相鄰點之間的近似最小距離為 0.2 μm。
第四步
電子顯微鏡的誕生已經成為研究小物體的真正突破。這些設備允許研究粒子,粒子之間的距離達到 0.1 nm。這種顯微鏡的另一個優點是可以輕鬆將儀器讀數轉換為人眼可以看到的圖像。需要注意的是,電子顯微鏡是一個相當龐大和復雜的結構,在許多情況下不允許使用該設備。
第 5 步
X射線顯微鏡的分辨率指標介於電子和光學設備之間。它們的工作原理是使用 X 射線來評估物體的狀況。